《证券(利益披露)条例》实际上是香港为防止内幕交易所设立的第一道防火墙。但是,对付这样一种复杂的违法行为,光是预防性措施远远力不从心。当前道防火墙被突破后,内幕交易将遭遇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壁垒—《证券(内幕交易)条例》。
《证券(内幕交易)条例》于1991年9月1日和《证券(利益披露)条例》同时生效,随后于1991年、1992年、1994年、1995年、1997年、1998年多次修订,以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及惩治内幕交易的需要。《证券(内幕交易)条例》由导言、内幕交易、内幕交易审裁处、上诉及其他杂项共5部分、36节(原来共有44节,后将37-44节删去)及其附件a-《证券(内幕交易)(命令注册)规则》组成。
也即是说,香港证券真正对内幕交易开始调查,始于九一年。在此之前,香港证券弊病丛生,内幕交易并不罕见。
女婿小说